近年来,大武口区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认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以审判执行质效为导向,用好三项举措不断精细化考核结果运用与确定,以高质量的平时考核助推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在新征程展现新气象。
树好风向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表率和标杆作用,以院领导办案权重系数不低于所在办案团队办案工作量均值的30%、中层干部办案权重系数不低于所在团队办案工作量均值的80%明确评定标准,每季度公开院领导办案数据,并接受全体员额法官监督测评,切实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掀起“快办案、多办案、办好案”的浓厚氛围。
用好“运算符”。平时考核结果坚持采纳审判委员会意见,突出实干实绩,做好激励鞭策的“加法”和约束惩戒的“减法”,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位居前列的可直接评定为好等次,法官承办案件超审限、隐性超审限或被审委会评定为不合格、重大过失案件的,相应确定为一般、较差等次,通过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强化平时考核“指挥棒”作用。
打好组合拳。建立系统完备、量化精准的考核体系,先后制定修订《审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平时考核办法》《优秀公务员评选办法》等考核制度,建立以审判绩效考核为“强引擎”,平时考核为“助推器”,年终考核为“加压泵”的联动考核体系,切实考出实绩、考出士气、考出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