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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法院隆湖法庭:石榴花开红似火

 

“万叶铺藤绿,千枝点点红。”6月16日,走进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隆湖法庭,小院内的葡萄藤已经挂满了一串串绿色浪漫,在浓浓的绿叶之中,屋内的石榴花悄悄地燃起一片火红。开在碧绿枝叶间的石榴花,就像一团火,绽放开来,一簇簇,一团团。

“葡萄是我们种的,石榴花嘛,在墙上、在心中。”隆湖法庭负责人吴鹏打趣地介绍起这个接地气的派出法庭。原来,“石榴花开”调解室是隆湖法庭打造的集案件送达、先行调解、判后答疑等功能为一体的调解室,而调解室的核心人物,便是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书记员石佩华。

“我姓石,石榴花开是我的微信名字,1999年我就在隆湖法庭工作,是移民搬迁的首批居民。”石佩华说自己2010年调回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工作,跟随“双百政法英模”陈美荣一同办案,在陈美荣同志的言传身教下,石佩华深谙调解技能,于是,2023年再次返回隆湖法庭从事调解工作。

“石榴花开”调解室的协助下,隆湖法庭妥善化解了大批涉众、涉民生的物业、供暖系列案。其中物业纠纷25件、供暖纠纷68件,调解、撤诉87件,调撤率达到93.55%。

“我父母去世了,家里的兄弟姐妹也不管我,我也没工作,到法庭坐车的钱也没有……”2025年4月,魏某因10余年不缴纳供热费,被某供热公司诉至法院。调解当日,几番释法明理沟通下,供热公司同意减免部分费用,魏某终于与供热公司达成分3年付清6000余元的调解意见。

石榴花开照眼明,枝头红艳似火生。“石榴花开”调解室的上线,不仅是隆湖法庭传承陈美荣同志政法英模精神的有力见证,更是“五心和十二调解法”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其实我和‘石榴姐’一样,毕业后被分到隆湖法庭,2021年到院里,2024年又回到隆湖法庭。”吴鹏笑着说,他是带着责任“二进隆湖法庭”的。因出生固原,听得懂家乡方言,加之法学专业出身,吴鹏对法官和审判工作十分热爱,发挥自己在亲情、威望、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优势毅然选择了基层法庭。

“我的家属刚出了交通事故,我是农民忙着务农呢,家里人都不懂法,咋办呢?”6月16日,两位戴着草帽的老人慌张地来到隆湖法庭询问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刚开庭结束的吴鹏大步走到门口,一秒切换乡音支起了招。

“法庭坐落在居民区中间,大门敞开,有来有往,这就是我们法庭‘亲近于民’的原因吧。”吴鹏说,隆湖法庭采取定期开庭与定点开庭相结合的方式,选取群众关注度高、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到乡村大院、田间地头就地开庭、现场调解,把纠纷化解在第一线。

六月的风掠过树梢,多数树木忙着撑开绿伞躲避骄阳时,隆湖法庭的石榴花却在绿叶间点燃了一簇簇火红,把星海湖夏日的生机揉进了每一朵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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