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大武口区法院在执源治理工作中积极探索、主动作为,采用执前和解模式化解矛盾纠纷15件,其中1件达成和解并长期履行,14件主动履行完毕。同时发出14份“自动履行证明书”,开启2025年执源治理工作良好局面。
在马某与石嘴山市某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宁夏某活性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经法院调解,两家公司需分别向马某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应于2024年5月30日前付清。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大武口区法院采用执前和解模式,督促两家公司按时履行全部义务,执前和解中心工作人员随即为其开具《自动履行证明书》,避免了因强制执行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两家公司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多领域不受信用惩戒。
俞某、俞某某、刘某某等与王某某遗产继承纠纷一案同样颇具代表性。判决生效后,王某某需向俞某等4位申请人支付继承款共计9万余元。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时,立案大厅干警经分析认为,该案有执前履行可能,遂通过现场调解、电话约谈、上门释法等多种方式,最终说服王某某一次性支付继承款。随后,执行干警前往灵武市某银行,现场监督王某某履约,该起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根据大武口区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前督促履行、出具自动履行证明的工作指引(试行)》,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立案申请后,综合研判案件情况,秉持自愿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促使达成和解履行意愿或主动履行,将矛盾化解在执行前。通过“执前和解”,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前期案件诉讼、后期强制执行引发的各类矛盾风险,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