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的互帮互助,体现了社会生活中人际交往中的道德风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出于一片好心义务帮工,不曾料想造成自身受伤,怎一个愁字了得。近日,陈某就有一番烦心事。
庄某家中有丧事,同村的陈某前来帮忙,过程中,陈某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骨折。陈某在医院住院治疗若干天,产生医疗费数万元。出院后,陈某就此事多次与庄某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平时靠打工为生,因为身体受伤,大半年时间都不能从事劳动,家庭生活一时陷入困窘。陈某越想越气,心想自己是一番好心,主动帮忙反而造成一身伤病。陈某遂一纸诉状,将庄某等人诉诸法庭。
隆湖法庭受理后,发现案件情况较为特殊,一方面双方系邻居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处理不好不利于邻里关系的修复。另一方面陈某帮忙又符合农村“白事不请自到”的礼俗,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为了能妥善化解纠纷,同时弘扬邻居互助的美德,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陈某,你去帮忙也是一番好意,过程中造成损伤也很无辜。但被告年龄都很大,赔付能力有限,你要考虑一下你的诉求。”“庄某,陈某来帮忙,造成损伤,你们也有义务赔偿。”法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
“法官,我们也想赔,但是原告要求的数额有点高,我们年龄都大了,赔偿能力有限啊。”庄某谈到。经过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调解处理。
《左传》有云,亲仁善邻,国之宝也。良好的邻里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文明社会的标志,“睦邻友好,与邻为善”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后,隆湖法庭将继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持续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