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李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李某主动找到法院,兑现了4年前就应该履行的法律责任。
2015年,当时马某与李某在大武口区喜结连理,并育有一子。然而,因各种原因两人于2020年选择了分手。考虑到李某的实际状况无法妥善抚养孩子,法院在审理该起离婚案件时,判决由李某一次性支付马某5万元抚养费,以确保孩子成长所需。但长期以来,李某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4年后,马某不得不向大武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收到申请后的法院执行法官对李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但遗憾的是,未能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也多次联系李某,但李某总是在逃避法律责任。之后,法院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限制其高消费,使其体验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后果。李某被限高后,生活受到了影响,于近日主动联系大武口区法院,偿还了4年前就应该支付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