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法官,一次就将问题彻底解决了,这样我们就不用再来回跑了,实在太感谢了!”文某与程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到。
正月初七一大早,文某与程某来到法院就两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要求法官尽快处理。文某系出租车司机,在驾驶出租车的过程中不慎与程某骑乘的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发生不同程度的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文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后文某维修车辆花费5000余元,并因此产生误工损失。因程某一直未与文某就事故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文某将程某起诉到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与文某、程某进行沟通,倾听双方意见。程某的情绪很激动,她认为这起事故不仅让她受伤,三轮车被撞至报废,车上的货物损坏无法使用,她还因此差点丢掉工作。她遭受损失还要被起诉,非常气愤,想起诉文某要求赔偿。文某则认为虽然自己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但是出租车受损后产生的车辆修理费及误工损失较高,程某应该按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二人争执不休,承办法官见状,先安抚了程某的情绪,并对程某提出的疑问一一进行解释。考虑到该案虽然标的不大,但双方互负责任。为避免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充分借鉴使用陈美荣法官的“换位思考”和“沟通情感”调解方法,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耐心给文某、程某二人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当场履行,该案以文某撤诉结案。
大武口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秉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办案原则,在发挥速裁团队速裁、高效特点的同时,以“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处理案件时结合实际,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