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质效处理了一批涉及42名供货商起诉某管理公司买卖合同系列案。该系列案以生动的基层多元解纷实践,于近日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彰显了大武口区法院进一步传承“枫桥经验”,深耕基层治理责任田的最新成果。
自2019年开始,某管理公司陆续与何某等42名商户建立了长期的买卖合同关系。2023年,某管理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及资金周转问题陷入困境,拖欠商户货款,未及时与各商户进行结算。2025年10月,该管理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承诺分期付款。到期后,何某等42名商户多次催要未果,遂于2025年11月诉至法院。
大武口区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涉及商户人数多,系涉企纠纷且关系到众多经营者切身利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式诉状,并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先行调解。同时,指派法官指导调解工作。指导调解员对照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并核实证据,发现双方当事人对欠款事实并无分歧,且已经有对账单和分期付款协议佐证。商户认为某管理公司目前处于经营困难状态,回款周期长且后续货款无法得到保障,可能影响其经营,故打算起诉后申请对某管理公司账户、房产等资产予以冻结;某管理公司负责人则表示,资产一旦被冻结,会影响企业日常经营,反而更不利于后续款项的结算。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在梳理出问题症结后,指导法官和调解员分头开展工作,采取“背靠背”的方式沟通,在兼顾保障商户权益与管理公司经营发展之间寻找最优解。一方面,指导法官仔细分析证据材料,释明拖欠货款应承担的责任,引导某管理公司正视责任,并让其认识到一旦进入审理程序作出判决,可能影响企业信誉和征信,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另一方面,调解员从情理出发,引导商户考虑某管理公司当前面临的困境,消除对立情绪,理解放水养鱼更有利于长期合作并实现双赢。
经过指导法官和调解员共同释法明理工作,双方对立情绪有所缓解。指导法官和调解员趁热打铁,积极引导双方放下争议,固定调解方案,初步形成先支付部分款项,后分期履行的方案。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批纠纷得以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