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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湖法庭走出家事纠纷特色化解之路

 

     近年来,大武口区法院隆湖法庭通过深耕婚姻家庭领域改革,通过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多元共治,在审判工作中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家事纠纷化解之路。2023年审结的108件婚姻家庭纠纷中,调解、撤诉60件,调撤率55%;2024年审结的90件婚姻家庭纠纷中,调解、撤诉67件,调撤率为74%;今年1月至5月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25件,调解、撤诉21件,调撤率达到84%。从2023年到2025年上半年,审结的婚姻家庭纠纷数量持续下降,调撤率持续上升,审判业务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诉前化解多起家事案件

     隆湖法庭扎实做好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多部门联动,搭建解纷平台。通过联合辖区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成立了“星海镇综治中心法治功能型党支部”,开展支部联建、政治联学、纠纷联调、矛盾联治、优秀联创,将党建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定期开展数据研判,努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治理”的综合治理新模式。

针对婚姻家庭领域的纠纷,派出所通过报警信息或者走访排查出源头纠纷,之后联合村居、社区先行进行调查及调解。如果经由派出所调解之后,双方的纠纷并未得到实质性化解,派出所会将相关信息通报至综治中心、隆湖法庭及星海镇司法所。通报之后,综治中心、隆湖法庭、派出所及星海镇司法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判矛盾风险等级,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再次组织调解,从而在诉前化解纠纷。自法治功能型党支部成立以来,已经召开联席会议近10次,化解了5起家事案件,均未进入诉讼程序。

营造礼让和谐氛围

     法庭统筹各方力量,将辖区村(居)干部纳入“编外法官”队伍,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发挥他们在亲情、威望、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优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司法工作的具体案件中。依托村行业调解组织、乡贤、村干部等群体,用“中立者”视角提供专业化参考意见,有力促成非诉解纷。通过入情入理、寓法于理的联合调解,群众说情理,法官讲法律,有效化解部分家事纠纷。

     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典型案例,法庭不定期开展巡回审理,通过到乡村大院、田间地头就地开庭、现场调解,把纠纷化解在第一线,实现一次庭审就是一场普法的目标,同时,又提高了基层干部调处案件的能力。通过“普法赶集”发放典型案例10余份,到村社开展“法律八进”20余场次。

用司法之力守护万家之安

     针对婚姻家庭案件,大力发扬陈美荣同志“五心和十二调解法”,以“石榴花开调解室”为依托,树立全过程调解思路,坚持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的工作基调,努力实现纠纷平稳落地。

     在离婚案件的处理中,不以简单结案为目标,而是追求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因为诉讼案件引发其他次生危险因素。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针对缺乏法律知识的当事人,及时联系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参与。针对被告缺席的案件,尽可能通过多方渠道联系被告本人听取其意见,争取调解结案。

对于双方矛盾较大的案件,主动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综治中心、派出所及司法所,及早介入。今年4月,辖区居民赵某起诉马某离婚一案,因马某在外地工作,无暇到庭。承办法官缺席审理后,通过电话、视频多次联系马某听取其对离婚案件的意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两个婚生女儿由母亲赵某直接抚养,父亲马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宁,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事绝非小事,家事纠纷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今后,大武口区法院隆湖法庭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审慎之理念,妥善化解家事纠纷,用司法之力守护万家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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