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武口区法院隆湖法庭审结了一起涉及彩礼返还的民事纠纷案件,法官综合衡量研判,判决女方应向男方返还彩礼13万元,女方在判决生效后主动履行,法院向其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
2021年底,李某与魏某(均为化名)经人介绍认识、相恋一个月后登记结婚,魏某向李某及其父母支付彩礼39万元,后李某父母向魏某退还14万元。魏某按照当地婚俗习惯为女方购买了金银首饰。由于这些款项超过魏某家庭的承受能力,所以大部分来自魏某向亲朋好友的借款。婚后,由于双方缺乏感情基础、没有固定工作,一直依靠打零工维持家庭开支,且二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李某于2023年5月回到老家独自生活,双方一直分居至今。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彩礼数额较大,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魏某同意离婚,但要求李某返还彩礼16万元。退还彩礼事宜调解未果后,案件如期开庭,法官综合考量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孕育子女、本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结合庭审查明情况酌情确定李某向魏某返还彩礼13万元。
判决送达后,李某认为返还彩礼数额过高,遂到法庭询问。承办法官积极答疑解惑,向李某详细解释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法官释法析理后,李某表示不上诉。判决生效后,案件承办人主动联系双方,采取电话答疑、宣传案例等方式化解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同时督促李某主动退还彩礼,争取案结事了,李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向魏某返还彩礼13万元,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的妥善处理,是大武口区法院切实以法治之力,推动移风易俗新风尚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大武口区法院将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共同抵制陈规陋习,遏制高额彩礼,进一步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营造健康向上、积极文明的婚嫁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