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部门收支总表”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已公开“大武口区法院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此表与“部门收支总表”名称不同但内容一致。
二、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74.28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0.72万元,下降0.96%。具体项目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6万元,比2014增加6.6万元,增长11% ,增加的主要原因2014年底高院给我院调拨4辆警用车,2015年开始会发生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的其他各项费用,所以在2014年的基础上增加11%。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8万元,比2014年减少7.32万元,下降4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2015年开始,本单位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次数,从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来我院调研,学习的单位,不在安排单独就餐,如特别有必要安排的就在我院干警餐厅就餐。
三、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91.17万元,比2013年减少15.5万元,下降14.5%。具体项目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4万元,比2013减少8.59万元,下降9% ,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院加强车辆管理,可以合并外出办案的,不再单独派车,并且2014年报废了一辆警车,所以公务车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8万元,比2013年减少6.99万元,下降47%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次数,从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来我院调研,学习的单位,不在安排单独就餐,如特别有必要安排的就在我院干警餐厅就餐。
见下表:
附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