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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法院探索“1+1+N”模式全链条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2年以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创新“1+1+N”模式,聚焦诉前、诉中、诉后三大维度,全链条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力提升化解工作实效。

以“一个中心”为依托,聚焦纠纷源头化解,形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常态。依托石嘴山市三县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畅通政府、法院、检察院沟通联动渠道,把法院的审理裁判职能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化解中心均设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法律援助等窗口,由专职律师、法官、检察官、人民调解员、援助工作人员等坐班,采用“统一受理、联调联动、多元化解”运行模式,推动行政案件由个案调解、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府院共建、部门配合、各调解组织参与”的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工作新常态。2022年,大武口区法院向三县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委派行政争议案件10件,成功化解8件,化解成功率达到80%,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给付义务300余万元。该院在立案前对每件行政诉讼进行诉前调解,针对被诉行政行为有瑕疵或行政机关能主动自我纠错的,交由行政机关在立案审查期限内组织协调或自我纠错,原告申请撤回起诉25件,有效避免了当事人诉累。大力实施“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发挥“五心学院”基层治理教育实践基地和陈美荣法官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报告宣讲讲座30余场次。

以“一个方案”为保障,聚焦纠纷联动化解,健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体系。联合大武口区政府、大武口区检察院印发《大武口区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建立法院主动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协同配合,行政机关积极参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机制,健全行政争议联席会、研讨会、总结会等常态化会议制度,通过“一季一会”“一案一研”“一年一结”的方式,着力打造“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的府院联动新格局。改革行政审判模式,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行政案件,拉近官民之间的距离,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改变书面审查方式,实行听证机制,消除当事人抵触情绪,调解行政案件18件,协调撤诉率达到35.13%建立纠错通报制度,政府、法院、检察机关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等情况,2020年审结宁夏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针对行政诉讼中可化解的案件,采取“一案一方案、一案三跟进”措施,以行政争议化解邀请函的形式,邀请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化解,已化解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行政协议等疑难复杂案件12件。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登记制度,随案发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对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前进行实名登记,并定期向辖区司法行政机关反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对负责人长期不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7.5%,“告官不见官”现象得到根本扭转,促进行政诉讼调撤率同比提升10%

以“N 条渠道”为牵引,聚焦纠纷彻底解决,构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格局。聚焦重大案件、重大改革、重大矛盾、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行政庭庭长陈美荣“五心和十二调解法”融入行政审判工作中,设立“陈美荣法官工作室”“陈美荣语晴室”,邀请代表委员、法律工作者等群体到法院设立专业化调解工作室,推动解纷方式由单一审判机关向社会联动转变。强化对行政案件的释法说理及协调化解工作,助推行政争议化解“多轨运行”,努力构建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调解为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司法调解为辅的多元纠纷化解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行政争议化解大调解”工作格局。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人民陪审员参与行政一审案件审理率达到100%,通过人民陪审员讲“情理”与法官讲“法理”相结合提升了行政争议化解成功率。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意见和司法建议31,帮助行政机关完善行政管理措施制度。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强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合力,为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救助186万元。开展“送法进机关”法治讲座、普法宣传等活动16次,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20300余人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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